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
关于转发《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全国质量标杆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

 

各县(市、区)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:

现将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《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全国质量标杆申报工作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通知要求,组织开展相关工作,于2020年6月8日前将推荐文件(请务必明确推荐顺序)和申报材料(纸质版两份,同时发送电子版)报市局科技与节能综合利用科。

联系人:徐志娟    2608017

          邮  箱:x664391845@163.com

 

附件:1、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全国质量标杆申报工作的通知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5月27日